发布时间:2008-9-2 10:49:28 人气:39 摘录:我要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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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商业零售企业因无法避高就低,经营成本受到较大影响。据山东省青岛市经贸委对全市十大零售企业用电情况统计,7月份企业平均用电成本同比增长19.2%。 青岛市经贸委有关人士介绍,商业零售企业受经营性质的限制与工业企业有很大不同。工业企业用电可以“避高峰、就低谷”,灵活调整生产时间,企业生产成本影响不大。而商业零售企业的营业时段,几乎包含了两个高峰时段(8:30-11:30和18:00-23:00),并具有不可调整的特点,企业只有被动承担高峰电价,不能享受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零售企业一方面要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另一方面不得不承受电价调整带来的成本增长影响。这也给商业零售企业在原本高成本、低利润的状态下增加了新的成本压力。 据悉,商业零售等服务行业用电一直未享受与生产性企业用电同等的价格政策,而随着商业零售企业业态升级及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电费支出在经营成本中占据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像利群、维客等连锁企业,每年仅电费支出就达到数千万元。此次全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出台,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如何在不影响消费环境的前提下节约用电,成为商业零售企业的重要课题。 |






